男子网购假币嫌上家制造太粗糙 买工具自制20元面值卖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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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假币半成品和制假工具,在出租房里加工后出售。这事,身在温州的林某干了小半年。





近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没收作案工具。





(林某制作的假币扫描照)





面值50元的半成品假币,网上的销售价只有6元





出生于1988年的林某是贵州人,小学文化,住在瓯海区瞿溪街道的一个村子里,之前从当地的一家鞋厂辞职,日子过得紧巴巴。





今年3月,林某在网上闲逛时,看到有人发布一些不同面值的假币照片,对方说,这些半成品假币可以制作起来当“真币”用,还说可以先免费试用。





林某心动了,让对方发了两张20元面值的半成品假币给他。





收到货后,林某某感觉还挺“像”,于是又向对方买了面额10元、20元、50元的半成品假人民币,价格从1.2元至6元不等。





小伙子嫌上家快递来的假币太粗糙,为了使假币更“真”,他从网上买来切纸机、印章等等工具,在出租房里加工成成品假币,后予以销售。





民警检查出租屋消防,意外发现了林某的假币





7月20日下午,民警去出租房检查消防落实状况,意外发现林某房间散落的假币。





民警现场缴获20元面额的假币85张、50元面额的假币2张,10元面额的15张、20元面额的半成品假币70张,10元面额的半成品假币43张。





经查,林某某伪造货币总面额为人民币5610元。上述钱币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均系假币,已被收缴。





“我今年都没有工作,没钱花,就被上家诱惑了。一开始他有送了两张20元的假币给我,我觉得挺真的,就多买了些过来。收货后发现还是半成品,需要切边和再加工,于是买了那些工具加工。”在法庭上,林某称,“我把20元面值的假币以每张3.5至4元的价格卖出去,大概就赚了300至500元。我准备把花掉的钱赚回来就不做了,没想到这么快被查到了。”





(林某因制造假币受审)





林某提出自己有自首情节,但法院认为,公安机关根据事先掌握的案件线索抓获林某,无证据证明其在被抓获前有表明投案意愿及具体的投案行为。





瓯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非法制造足以乱真的假币并用于出售,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货币罪,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涉案部分假币尚未流入社会,结合具体案情,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没收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