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闭解散

公司关闭解散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关闭解散】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被解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 公司解散情形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 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 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 持有公司全部 股东表决权 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公司解散情形主要有什么一、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 。须股东会特别决议 , 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
二、行政强制解散:
公司行政强制解散指公司因自身的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在存续过程中 , 可能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 而被行政主管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公司也可能因此就失去法律存续的资格 。公司行政强制解散以前散见于各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中 , 新公司法对此在公司解散事由中做出了统一明确的规定 。
三、司法强制解散:
司法强制解散指法院在特定条件下 , 通过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情况 。当发生上述公司解散的事由 , 公司解散活动完毕后应办理注销登记 , 即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